生命教育:承擔責任 VS 現在開始還來的及!

教育家的一項職責,是要教會學子們對自己的行為負責。這個生命教育,我們認為比世上所有的學科內容都來的更重要:「決定不認真做的人,必需了解自己同時也決定了最壞的結局」。然而,當人們後悔了,值不值得擁有補救的機會呢?他們自做不該自受嗎?這樣子做對其他人公平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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